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宏斌)昨日,省紀委監察廳公佈: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原黨委委員、原總經理張勤耘,荊州市原市委常委、原宣傳部部長幸敬華,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原副主任王宏強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此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對張勤耘、幸敬華、王宏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勤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幸敬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與他人通姦。王宏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他們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勤耘、幸敬華、王宏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原標題:三廳官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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