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4月2日電(見習記者 李夢清)近日,浙江省安監部門公佈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2014年1月14日14時40分左右,位於台州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的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發生火災,火災過火面積約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
  該事故目前已經被確定為重大責任事故。
  根據報告,包括溫嶺市市長李斌在內的15名責任人被給予黨紀或政紀處理,鞋廠法人代表及股東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報告透露,致16人死亡的失火企業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去年產值499萬元。
  這499萬也計入了溫嶺去年748.3億元GDP中,溫嶺一直是浙江經濟強市之一。
  16條生命,也讓溫嶺原本值得驕傲的GDP數字沾上了血跡。
  火災發生一周後,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在該省政法工作會議上痛斥溫嶺市貪小利吃大虧,為了GDP不主動解決低小散製鞋產業的安全生產問題。這說明當地政府不擔當、不作為。溫嶺市是貪小利吃大虧、精明不高明,各地要從溫嶺這把大火中吸取血的教訓,堅持源頭治理,加快經濟轉型升級。
  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直接原因為位於鞋廠東側鋼棚北半間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鞋盒等可燃物引發火災。事故的間接原因包括:大東鞋廠主體廠房未經消防審批,廠房內消火栓形同虛設;鞋廠內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溫嶺市、城北街道及轄區派出所、楊家渭村委會等均存在監管不力,甚至放縱違章等。
  報告顯示,大東鞋廠雇有員工83名,均未簽訂勞動合同。鞋廠內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無人具體負責,並因計件工資及員工流動性大等原因,企業內部組織管理鬆散,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執行和落實;
  據據報告,主廠房只在首層和二層室內樓梯處各設置1個室內消火栓,但室內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網,也未設屋頂水箱,故消火栓處於無水狀態;
  根據報告,大東鞋廠未經審批擅自加建了由單層鐵皮棚和磚牆圍成的不規則形狀違章建築用作生產,並使用至今。違規擅自搭建的鐵棚增加了火災負荷,影響了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
  根據報告,大東鞋廠建立以來十年來,當地消防、派出所、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均未對該企業進行過消防和安全生產檢查,城市管理部門也未對其搭建的違章鐵棚採取過任何處罰和責令拆除的措施。
  根據報告,溫嶺市城北街道於2013年4月與大東鞋廠簽訂了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駐村幹部每月對該企業的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檢查。最後一次檢查距離火災發生只有半個月,奇怪的是,當時檢查未發現大東鞋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也許報告中的任何一條得以糾正,都可以讓16條生命不至於凋謝。
  換言之,溫嶺這499萬GDP,是以非法用工、違章建築、安全設施措施空白和政府監管缺位以至於16條生命為代價取得的,是帶血的GDP。
  近年來,區域經濟發展是否以GDP論英雄爭議頗多。但不惟GDP數字,要看GDP背後的結構、質量和成本基本形成共識,GDP不能以污染為代價,更不能以人民生命財產和尊嚴為代價,絕不能要帶血的GDP。
  溫嶺這499萬GDP,我們不難看出雖然號稱“中國鞋業名城”,但20年來溫嶺製鞋業仍未擺脫“低、小、散”的格局,約80%以上是小作坊,其安全隱患可想而知。當地製鞋業利潤相當大一部分來自於企業違法用工和違章建築而造成的成本優勢;
  溫嶺這499萬GDP,我們更清楚看到在部分官員眼裡,為了GDP的增長,可以放縱監管十年之久。
  據瞭解,火災後,當地政府展開了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動。截至2014年春節前,關停鞋企4559家,拆除違法違章及消防安全隱患的建築26.26萬平方米。
  目前,經過整治,部分被關停的鞋企陸續復工。
  如果說發展是魚,安全環保是熊掌,魚和熊掌如何兼得,這將長期考驗各地主政者的智慧和勇氣。(完)
  (原標題:浙江溫嶺16人死失火企業產值499萬:拒絕帶血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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